大家常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巴拉巴拉....前陣子馬王鬥爭的時候,法院作出有利於王金平的判決,國民黨的律師就說,看?法院不是國民黨開的吧?(迷之音:所以王金平不是國民黨的嗎?)
因為現在有很多人常常會想,台灣都已經民主化二三十年了,怎麼可能還有藍色判生,綠色判死,司法迫害這檔事?一定是民進黨的人在那邊亂講的啦!
為了讓大家更瞭解司法對於藍綠黨證持有者的差異對待,讓我們用簡單的懶人圖表來解說最近發生的兩宗司法爭議案件---林益世案與郭瑤琪案的差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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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案 |
郭瑤琪案 |
備註 |
被控罪名 |
收6300萬+索8300萬 |
6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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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到現鈔 |
7500萬(超過已索賄款) |
無 |
林母已燒掉大量美金 |
判刑 |
七年(一審)(貪汙無罪) |
八年(三審) |
郭案一二審無罪 |
對價關係 |
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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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證據 |
一刀斃命錄音帶+美金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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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者 |
有罪,罰250萬元 |
無罪不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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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錄 |
無更改 |
與錄音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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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輿論 |
一片撻伐 |
許多人聲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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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 |
龜縮 |
堅持清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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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界 |
批評 |
多人聲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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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證 |
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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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以上表格,你還有甚麼想法嗎?難道不想要阿爸糾阿媽,樓頂糾樓角,趕快去辦黨證?要記得,是顏色對的那一張歐!
因為林益世案社會眾所周知,但郭瑤琪案比較少人明白完整過程,我在簡單的以懶人包方式說明一下:
南仁湖集團送茶葉給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檢方認為郭疑似收賄起訴。筆錄中連茶葉罐幾罐,顏色或包裝,放錢的方式都搞不清楚,還私底下更改。
一二審法官均以無對價關係判郭無罪,但三審竟然沒有任何直接證據,採用更改過證詞的筆錄,重判郭八年。郭不服堅稱清白,各界也都紛紛聲援,但已經定讞,幾乎無法再上訴。
我再附上一張圖表大家會看得更清楚。
如果你希望保平安,可以趕快去申請一張國民黨證。如果你覺得太誇張不合理,請你將這篇文章轉寄出去。如果你覺得無所謂,那就希望下一個同樣的事件不要發生在你的身上,也就繼續容忍國民黨無能的執政和藉由司法打壓迫害異己的行為。如果你覺得憤怒,請聲援郭瑤琪部長,在未來的投票中,給這樣的黨政軍司法體系一個嚴厲的教訓!
*感謝蔡易餘律師和黃帝穎律師提供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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