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從德國回台灣,和部分要參加台北聽奧選手同一班機,下飛機後,聽見他們的翻譯人員在討論現場狀況,才知道外國人不確定是不是到台灣了。因為他們在機場沒有看到任何的宣傳看板,沒有指示牌,他們根本感受不到他們是要來參加一場國際盛會。
我聽了覺得很丟臉,這件事情顏聖冠議員也有在台北市議會調資料,才發現聽奧當時總共的國內宣傳預算兩億五千萬,國際宣傳多少錢預算你猜猜?一百萬。一百萬用在香港開了一場國際記者會,不過國際的新聞稿都在寫別的東西。
(有備份有真相
http://www.shadowgov.tw/?p=news,detail,26918&target=i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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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中市胡志強的競選陣營,發佈了以兩名雙胞台年輕女孩為主的競選網路廣告『Hu’s Girl』。由於內容中包含胡志強大笑強調『Hu’s girl就是Everybody’s girl』,以及女孩們不斷嬌笑『來歐來歐~~』等引人聯想的片段,影片上架後引發眾多討論,貶遠多於褒,胡陣營在兩天後就急忙將影片由網路上撤除,但已經遭到網友備份並廣為流傳。網友們並人肉搜索這兩名雙胞台女孩的來歷,發現她們是許多展場的Show Girl,也曾在中國IT客參觀電腦展時擔任陪客遊覽的工作。
這隻影片後來更被以Kuso惡搞聞名的網友『廖小貓』將影片改編成『台中胡錢豹九週年慶—唬屎狗』,並加入戲謔諷刺胡志強讓台中色情業囂張的內容,網友更因此瘋狂轉寄包含原版影片備份在內的兩支影片,也引發媒體跟進報導。胡陣營對這些影片散步的情況感到不滿,推出雙胞胎姐妹淚眼泣訴,胡的競選總部並揚言提告。
原本選舉就是不同陣營之間的攻防,你來我往之間,誰能夠爭取到更多選票的認同,就能夠取得選戰的勝利。所以除了強調自己的理念政策外,也包括了揭發對方弊案缺失的選戰方式。這兩支影片所產生的效益或是格調,交給選民來判斷即可。但讓人吃驚的是,台中地檢署竟然主動表示,在選舉期間將影片加工修改,以錄影方式傳播,意圖使人當選或不當選,已違反《選罷法》,屬公訴罪,他們已主動分案偵辦。
Kuso惡搞政治人物的風氣,在世界各民主國家比比皆是,凡是有點分量的政治人物,沒有被惡搞過就幾乎等同沒有影響力或沒人要理會。台灣政壇從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謝長廷蘇貞昌,蔡英文宋楚瑜呂秀蓮陳菊王金平,那個叫的出名字的人物沒有被嘲諷惡整過。世界各國的政治領袖在選舉期間,嘲諷謾罵的言論更是不曾少過。如果敵對陣營不爽有意見,提出告訴也是家常便飯。但檢調對於Kuso影片如此主動積極的方式介入偵辦,倒是世界奇觀。
在台中,胡志強從古根漢到明華園的假公濟私站台,從會展中心的荒廢到大都會歌劇院的停擺,這些攸關台中市民權益的大案子,從來沒見到檢調如此主動積極的介入調查。卻對一個並非蘇嘉全陣營的網友,用如此大動作方式進行威脅恐嚇,只是讓人覺得不齒,根本是拿大砲打小貓。
就算同樣的標準來看網路惡搞的影片,高雄有惡整陳菊的『爆料添丁』,總統大選時有惡整謝長廷或馬英九的影片也都是數以萬計,如果再加上惡搞相片或是言論等,台灣大概有上百萬的網友屬於這次台中地檢署應該主動介入偵辦的範圍之內。影片優劣與否,格調高低,選民自會有評斷標準,但台中地檢署這種行為,根本是自甘墮落,淪為單一陣營選舉的打手。
選戰方式和恩怨,由交戰的各方陣營自行決定是否要採取法律行動。我們強烈呼籲檢調不要用這類恐嚇的方式介入選戰,意圖造成網路的寒蟬效應。網路的言論自由如果不能夠被保障,那我們跟限制網路言論的中國就幾乎沒甚麼兩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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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大家報告一個好消息,由陳文彬導演執導,我擔任製作人的電影『靈魂的旅程(Everlasting moments)』,入圍了德國的重要影展---第59屆的『曼海姆-海德堡國際電影節的正式競賽片(59th International Filmfestival Mannheim-Heidel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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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請你先看看以下兩張圖,名稱是台北人的台灣地圖。我從我幾年前的信箱把這兩張曾經讓我笑到肚子痛的圖翻了出來,只是作者已經不詳,若有人能夠告知,我會想請他們好好吃頓飯,因為他們戳到我的內心深處(的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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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為了正名而在瑞士控告國際標準組織(ISO)一案,在本月九號被瑞士聯邦法院判決不受理。設於洛桑的瑞士聯邦法院認為,因為台灣在訴訟中曾宣稱透過此案「做政治奮鬥,以使其作為獨立民主國家的存在獲得國際承認」,致使該院認為此案不屬於民事法庭管轄的民事案件。
這起國際訴訟案件其實是緣於非政府組織ISO,於其所制定的「ISO 3166」國名與地區編碼表中,將台灣稱為「中國台灣省」(Taiwan, Province of China),而這編碼表在世界各地廣被使用,致使台灣產生嚴重的國格侵擾。於是民進黨執政時期的2007年7月,台灣開始向ISO總部所在地日內瓦的法院提起訴訟,要求ISO改正使用「中華民國(台灣)」的名稱。從案件起始,ISO就從程序上質疑台灣是否具有國家的訴訟資格。日內瓦州初審法庭2008年9月裁定台灣具有國家一切的特徵與訴訟權利,但ISO抗告之後,日內瓦州法院2009年3月做出不利台灣的逆轉判決。台灣在同年5月向瑞士的聯邦法院提起上訴,相隔一年多而有此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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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台北市政府舉辦了號稱『台灣驕傲』,叫大家不要唱雖的2010年花博,因為我有收集紀念品的愛好,我就上花博的官網想要購買一些紀念品,但卻讓我發現了很多不專業、違法,或是讓我感受到想吐血的狀況,讓我來慢慢一條一條列舉。當然,我沒有要選舉,所以請郝市府或藍營媒體不要扯甚麼政治操弄或是為了選票之類的理由。寫出來這些只是希望北市府能夠在花博正式舉辦前好好改善修正,不要出現違法的行為。
首先,在台灣台北舉辦的花博,你如果上花博的官網購買商品,會發現很離譜的狀況。一件『中國製』的T-shirt要賣799,這麼貴的衣服不能在台灣做,讓台灣品質更好的廠商賺點錢擴大內需嗎?中國製的商品賣這麼貴大家會想買嗎?同樣是衣服,花博官網『台灣製』的POLO杉一件490,讓我一整個無法理解花博主辦單位的定價標準和目的。
http://souvenir.2010taipeiexpo.tw/index.php (這是花博官方購物網)slowy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16,670)
離DELL連續惡意標價烏龍事件發生,已經快要一年了。在將近一年的時間裡,發生了很多事情,包含許多消費者發起的集體訴訟,包含國內官司的判決陸續出爐。
之前許多的判決結果都是消費者敗訴,直到2010年六月六號,成大黃正和領軍的31名網友,終於成功的擊敗了巨人歌利亞--戴爾,得到了台灣消費者歷史上的一次重要的勝利。
http://www.nownews.com/2010/06/06/91-26117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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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生命長短,不在於他活了多久,而在於他被世人記憶的時間。只要有人還記得這些名字,他們就以另外一種形式,存在於我們的心中。
一年多過去了,大家還記得他們嗎?
馬英九當選後,因為憂心台灣的民主與言論自由會遭到迫害,而在2008年4月2號自焚的廖述炘大哥。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BB%96%E8%BF%B0%E7%82%98 (廖大哥的維基百科)
野草莓學運之後,「以生為台灣人為榮」、「對台灣只有愛再無其他形容詞」的劉柏煙爺爺,2008年11月11日,在自由廣場上同樣以激烈的自焚死諫,意圖喚醒台灣人民的覺醒和表達對於馬政府過度親中的抗議。在2008年12月14日,經過一個多月的搶救無效後,離開這個世界。
2009年5月17號北上參加遊行,卻被撞成重傷的兩位伯伯。
一年多過去了,當許多人開始『慶祝』可能來到的勝利,而有了所謂的算計權謀派系惡鬥等爭論時,還有多少人記得這些,連自己的生命都不在乎,只想喚醒人民自由意識的前輩?
當我們開始因為支持自己心儀的對象,而開始有了對其他人的不滿或是憤怒時,請先冷靜下來,想想那些連生命都不顧,只希望台灣更好的人。大家可以良心的建議批評,但不要用惡毒的言語互相攻許。有意角逐位置者,可以在自我推薦時百家爭鳴,但不要忘了在最後一刻真心團結,為了更重要的目標放下成見。
下面這段影片,是在劉柏煙爺爺自焚之後,我決定用自訴的方式在台北地院狀告入侵上揚唱片,也推打我的的分局長李漢卿。這是第一次的程序庭前所留下的影像。我不發言(避免媒體斷章取義扭曲),不喊口號,只用字板和歌曲表達我的訴求,影片其實已經剪接好一年多了。一年多後,法院至今仍未召開偵查庭,李漢卿仍然繼續高昇,但台灣已經開始起了天翻地覆的質變。
我第一次決定把這段影像放上網路,只是希望,對這些默默努力而不求名位者的犧牲,不要被世人所遺忘。在所有人追求勝利的路上,不要流失那些對先烈犧牲後對我們深深期許的意義。
今天不是甚麼特別的紀念日,我們也不需要在甚麼特別的紀念日才想起誰。
一年多過去了,大家還記得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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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聲明,我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這些言論只是我個人的感觸和抒發。沒有受到任何人的指使和影響。對於無辜被牽連到的人我感到很抱歉,只是這不能改變我所聞所見的真實。除了澄清我只代表自己之外,我不會接受媒體訪問,那會模糊焦點,一切就在網路上完整闡述吧。
我不相信除了派系之外,人不能有自己的判斷和思考空間。我非黨公職,自始自終也沒有享受過民進黨從在野到執政時期的任何資源好處。如果DPP的名稱叫做民主進步黨,卻不能在事後接納建言和批評,那過去我們外人所看待的所追求的真的存在嗎?我相信說真話可以帶來改變。也許有人會批評我用的方式,但是網路上討論的聲音何其多,何苦放大我的解讀?無論如何,選前我也力主團結,選後如果有檢討改進的空間,包含我自己在內,都期待大家理性探討。slowy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3) 人氣(3,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