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2011/2/20號的時候,我在開車下市民永吉路段的時侯,看見了一個車禍現場。

   一輛機車碎成好幾截,騎士倒在路中央,翻滾呻吟,四周車輛分別從幾個方向,從他身邊穿過,卻沒有車子停下來。如果有粗心一點的駕駛,難保不會讓這位騎士受到二度傷害。

   本來我在和我妹講手機,嚇了一跳,罵了一些"發語詞"之後(我承認這是不好的示範請先原諒我),就趕快把車子繞到路中間騎士前先檔住其他車的去路,然後稍微指揮一下交通。這時候路邊有一些行人也很熱心的跑過來幫忙,其實滿感動的。我開車時穿著競選背心,後來有點擔心被人家看見以為我在作秀,感快脫了放回車子又衝回去。一開始我有點害怕,因為我車子停在騎士的人旁邊,會不會有人以為是我撞的?不過後來靈光一閃想到車上有行車記錄器,我又沒有熄火記錄器會繼續記錄,就安心了許多。

    不幸中的大幸,騎士有戴安全帽,似乎沒有因此受到頭部的大傷害,旁邊也剛剛好就是消防局(?),就正好停了一台救護車,很短的時間內就抵達現場。當救護人員來了之後,因為已經確保騎士的暫時安全了,我就趕快離開,不要讓車子擋住車道影響其他車輛行駛。整個過程其實時間很短,先把這段影片給大家稍微看一下。

 

   晚點回到家後,我和我的噗友們都會分享每天的經歷,就提到了這段過程。討論在這個噗  http://www.plurk.com/p/as5t14 中。

   基本上,我覺得我做的只是一個人基本應該做的事情,網友們的誇獎當然讓我很開心,但也覺得其實沒甚麼好張楊的。但後來討論的過程中,有很多網友提到,其他車輛不停下來,也許就是因為害怕被誤指為肇事者。我很認同這樣的看法,老實說我們也不能怪那些獨善其身的人,也許他們也有不停車的考量。但回過頭來說,我目前既然決定要參選立委了,在我許多政見的規劃裡面,的確應該多著重在民生安全的議題之上,所以拋出這個討論。

   在我安裝行車記錄器之前,遇過幾次小擦撞,搞得心毛毛的,雖然都不是我的問題,但作為一個算是公眾人物的人,總不能在大街上與人爭執,幾次悶虧吃下來後,後來就決定裝了四鏡頭的行車紀錄器。裝了之後是沒有遇過擦撞了,但沿路遇過好多惡駕駛或危險駕駛,光大大小小的車禍現場在半年內起碼遇過十次,我有留一些起來作為存檔。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sM90pjKjkQ (在影片1:25左右開始看,也就是影片內22:40:45左右)

   對我的認知而言,政治不應該是廟堂之上少數人所決定的,能夠有越多人的共識越好。基本上,我們來思考一下立法補助或強制新車出廠前安裝行車記錄器的好處和缺點,討論之後看看是否能有共識來推動這項法案。我先拋磚引玉提出我個人的一些看法,看看大家是否能夠給我補充的意見。

  立法補助安裝行車記錄器,或強制新車出廠前列為標準配備的優缺點分別是:

一、優點:

    1.記錄行車過程,作為發生事故的佐證

    2.避免駕駛人因為害怕被誣賴,而不願下車協助事故的狀況

    3.記錄惡駕駛或危險駕駛的行為,必要時可以檢舉或公布,減少危險駕駛的狀況

    4.重大現場的記錄功能

    5.其他(請大家提供)

 

二、缺點:

    1.可能涉及圖利製造行車記錄器的廠商

    2.沿路的被攝者是否隱私權遭到侵犯?

    3.其他(請大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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