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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力量對國家代表隊競爭力的影響

以2014世界盃足球賽冠軍德國隊為例

 

本文由楊蕙如所寫,王時齊堅持掛名。並開放後續掛名,只要請我吃飯就可以掛名,謝謝。以下內容若資料有誤請請指正,感恩。

 

一、     前言

    如果要票選全世界最受歡迎的運動項目,非足球莫屬。這個運動的形式可以遠溯自中國的戰國時代,而現代足球運動賽事的規章和起源則大致底定於十九世紀的英國。雖然這個運動項目在台灣目前並非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體育活動,但在國際上,因為入門門檻低,只要一顆球,訓練場地限制小,而風行成為全世界最多人著迷的運動競賽項目。

    今年的世界盃足球賽從六月中起在巴西開幕舉行,然後在七月中德國隊精彩奪下冠軍的大力神金盃後落幕。世界盃足球賽和奧林匹克運動會一樣,都是四年一屆,全球矚目的國際重要體育賽事。但相對於競賽項目與獎牌數以百計的奧運,世界盃足球賽所爭奪的對象就只有一顆足球,和一座冠軍金盃。奧運獎牌可以留在得獎者的手中,而世界盃足球賽的冠軍金盃,則只能留在冠軍國家四年。除了當年失竊的雷米金盃外,沒有任何人或國家可以長久留下世界盃的冠軍獎盃(頂多是留著該年度的金盃複製品)。

    即便競爭如此激烈,最終的勝利又如此艱難,這項足球賽事代表的卻不僅止於運動賽場上的勝負數字。因為他聚焦了競賽期間全世界數十億人的目光,也同時代表了不同地區,不同國家,不同商業品牌間明爭暗鬥的角力。草地賽場上只有一顆足球,二十多名球員和一個裁判。賽場外,世界盃期間的勝負,卻影響了數千億美元(包含公開和地下博弈)的巨額經濟流動,以及不同國家人民之間的喜怒哀樂與信心消長,還有相關參賽國家的軟性國際實力的展現。

    於是,這場體育賽事背後所延伸的補給戰線,就不僅止於場上遞送給球員的水、運動飲料或毛巾。而是一個國家政府結合其企業的商業行銷體系,所能在長期運動賽事的國際競爭中,提升賽場競爭力、國民團結意識,以及國家的國際形象和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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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限的感謝,獻給太陽花社運中貢獻最多卻沒有被感謝到的十個人。沒有這些人,不會有學生的覺醒和人民的抗爭,不會有五十萬上街的黑衫軍,也不會有百萬千萬覺醒而堅定的台灣人民。

   讓我們像是火箭到數計時一樣,依照重要順序,來點名這十位太陽花社社運的十大推手。

   排名第十的是僅僅出場一次,卻讓所有人念念不忘每日模仿的來來哥。來來哥招牌的經典招手動作和無限跳針的,來!來!來來來來來~~ 哩來~~ 哩來~~~來!來!來!哩來!哩來!全面征服所有參與民眾的心。在這場社運的最後幾天,不管是在立院附近,還是台灣的大街小巷,所有人都學會了來來哥的經典手勢和比天線寶寶都還跳針重複的台詞。手勢和台詞一出,就好像通關密語一樣,每個人都笑到翻掉,比什麼笑話都好笑,成為了運動中的共通語言。

  排名第九的是中正一分局的分局長方仰寧。中正一分局在318當天被黑島青公投盟和眾多盟友突破防線,衝進立院佔領成功。也成功的讓通緝犯白狼,帶領眾多黑道來恐嚇民眾。更成功的在411的清晨欺騙了蔡丁貴教授,讓這個憨厚堅持的老人一度以為警方會讓民眾續留廣場抗爭,等到警方大舉攻堅以後憤而撞車欲自盡。這一連串的行動激發了人民的怨念,燃燒起這場行動永不熄滅的憤怒之火!

   排名第八的是去年中止南榕廣場命名的成大校方。在他們豬頭蠻橫的舉動之前,年輕的一輩已經很多人不認識為了爭取台灣百分之百言論自由而自焚殉道的鄭南榕了。而在這場太陽花運動前,透過你們的負面行銷,讓更多人接觸體認到鄭南榕的精神和意志。各縣市陸續舉辦展覽或是將到路命名為南榕大道。在運動的過程中,鄭南榕更成為這群學生的精神導師,主張台灣獨立成為一個可以驕傲大聲呼喊的口號。這一切都是成功大學校方抹煞學生民主投票決議的功勞。

   排名第七的是永遠讓人記不得名字的王偉忠(不....是王炳忠!)。雖然大家永遠記不得偉忠還是炳忠的真名,但是只要偉忠兄用畸形的捲舌音和嬌俏的蓮花指出現在電視上(被電),就可以振奮所有人的心情,讓大家笑到忘記他在講甚麼。偉忠的百變造型和不知道在講甚麼的論述,讓所有社運的參與者更堅定了自己『絕對不要和他一樣』的心。

   排名第六的是指揮鎮壓驅離導致行政院流血事件的王卓鈞。沒有王卓鈞指揮下暴力打在人民頭上的警棍,沒有學生學者年輕人和醫生滿頭滿身的鮮血,很多人還看不清楚這個政府暴虐的本質。對於手無寸鐵毫不抵抗的靜坐者,用可以讓人內臟重傷的鎮暴水車去衝擊,用鐵棍和長盾牌去毆打。打到人意識昏迷肋骨斷裂了,還說不知道民眾為什麼會受傷,查不到是誰動手,學生一撤出立院馬上衝進去採集指紋。

   排名第五的是偉忠(不...是炳忠)和來來哥的老闆白狼。做為一個在馬政府配合底下榮譽歸國的黑道通緝犯,在這場運動的過程中不斷持續的派出飆車族小混混來騷擾和製造糾紛,還嗆民眾都是中國人幹出來的。但因為如此,引發了更多民眾前往聲援和組織秩序糾察隊,讓參與的人潮綿延不斷。每次只要運動的氣勢有些微弱掉,白狼就會放話來協助動員。這個腦袋有洞的白狼最經典且引發共鳴的名言,就是『你們不配當中國人!』。讓所有聽到這句話的人都大聲歡呼,因為林周公和林周罵是台灣人啦!

   排名第四的是蔡旺旺和旗下的中天集團。這個老闆和媒體,讓人看到一個商人可以為了錢賤賣自己的國家到甚麼程度。讓人親眼見證的媒體做假和只有立場沒有是非的報導竟然可以這麼沒有極限。只要能夠抹黑蔡旺旺的敵人,讓中國高官大老板滿意,不管是物化女性,醜化學生,還是掩蓋事實的報導,這個新聞集團都能完全做到。這樣極端無恥的行為反而激化出人民的厭倦之怒,讓更多人拒看中天,參加運動。陳之藩的謝天裡面有一段文字,需要感謝的人太多了,就感謝天吧。我只好在這邊也加了一句,需要感謝的人太多了,就感謝中天吧。

   排名第三的是教授江宜樺和行政院長江宜樺。教授江宜樺曾經有過一段話:『如果一個體系宣稱自己是民主體制,但是它對成員的訴求沒有認真回應,那麼抗議是有正當性的,哪怕是暴力的抗議。那個抗議正當性的多寡,就與體系麻木不仁的程度成正比』這段話被高掛在社運期間立法院的議場裡,讓人見證了一個學者為了貪戀權位,成為暴政執行者的真實,而這就是教授江宜樺最好的社會教育課程。在同時,行政院長江宜樺把血腥鎮壓描述成拍肩問候,甘為馬出賣中國的前卒,只為了保未升官,更是換了屁股就換了腦袋的典範。阿我錯了...是行政院長江宜樺把屁股放在腦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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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常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巴拉巴拉....前陣子馬王鬥爭的時候,法院作出有利於王金平的判決,國民黨的律師就說,看?法院不是國民黨開的吧?(迷之音:所以王金平不是國民黨的嗎?)

    因為現在有很多人常常會想,台灣都已經民主化二三十年了,怎麼可能還有藍色判生,綠色判死,司法迫害這檔事?一定是民進黨的人在那邊亂講的啦!

    為了讓大家更瞭解司法對於藍綠黨證持有者的差異對待,讓我們用簡單的懶人圖表來解說最近發生的兩宗司法爭議案件---林益世案與郭瑤琪案的差異性。

 

 

林益世案

郭瑤琪案

備註

被控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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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晚間6點到10點半

雲林的朋友們請待在家中

  雲林縣長電話民調

  請唯一支持李應元

 

 

 

10月20日,我開了好幾個小時的車子,從台北開到雲林的崙背,去參加李應元媽媽李老夫人的告別式。

我都習慣稱呼李應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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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質詢可以列入立院的經典紀錄,內容有力,情理兼具。

讀法律系、政治系,有志投身政治工作,或是對公眾事務有熱情的朋友們,你們一定要看。

如果你已經對台灣政治人物的問政水平或涵養失望或質疑,也可以在這段影片和對話中重新得到感動。

我詢問過影片上傳者劉姐(劉櫂豪委員的姊姊)同意,將此影片貼上blog。

如果不方便觀看影片或是時間不夠看完聽完,也可以詳閱逐字稿。

感謝花時間打出逐字稿的楊鎮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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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5 劉櫂豪立委質詢黃世銘檢察總長

劉:總長我想今天一早上許多委員提出許多質疑跟砲聲,我想說你在這段時間對台灣的法治教育有相當大的貢獻,因為這段時間特偵組特別是你自己的言行,讓我們國人可以很嚴肅的,無論他是不是唸法律系的學生,特別是唸法律系的學生,大家可以非常嚴肅的來思考幾件事情。

憲法第四十二條保障人民秘密通訊的自由,到底他的真意是什麼?到底我們通訊監察及保障法裡面規定,第二條裡面規定,監聽是最後手段性的原則是什麼?憲法四十四條規定總統在院跟院之間的糾紛他扮演的角色是什麼?三權分立真正的意義是什麼?還有特偵組的存廢的時機大家認真的去思考?到底檢察官在偵查過程當中,他的洩密跟行政長官之間的分際是什麼?在非法取得的證據的證據力,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毒果樹理論,到底他的規範的目的是什麼?

還有,我個人認為最重要的一點,檢察官、司法官的養成教育,到底把我們這些司法官培訓成什麼樣的心態?

我想這段期間特偵組,特別是黃總長,你的言行讓我們人民認真的思考以下這幾個問題。總長我請教你一下,你身為檢察長,你轄下的檢察官他因為職棒簽賭案件在監聽過程中發現另外一件有可能涉及販毒的案件時,你認為基於你的指揮權,你會叫他繼續監聽?還是要申請另外一個案號來申請監聽票?

黃:一般實務上不會再另外立案號。

劉:總長!總長!在實務上,在以前那個年代,實務上為了取供會非法羈押、會刑求,那是個存在的事實,但是不代表我們唸法律的人可以說,因為他存在所以他代表是合法的、他代表是一種真理啊。我現在問的,是你所受的法學教育、你的法學良心,你認為應該怎麼去做嘛?

你說不用另外立案,你把所有刑事訴訟法翻出來看,哪一個說你可以不用立案?監聽法的規定裡面,第二條規定這是最後手段性原則,要針對具體案件,因為通訊監察保障,你不要忘了,他開宗名義規定,他就是怕國家機器伸進去我們憲法所保障人民有秘密通訊自由,有這個最基本不能去撼動的基本人權,所以他規範了。與其說是給檢察機關、警察機關監聽的權力,事實上更明確的是在規範、限制你們濫用這樣的權力。

你怎麼可以跟我說實務上,那你的意思是說這樣擴限、漫無目的的只要有一個賭博案件在監聽,即便監聽多久、即便監聽任何案件,實務上你也允許他這樣存在。所以你在這裡已經昭告我們所有人說,通訊監察保障法裡面的規定,對你來講不具參考價值啊,連參考價值都沒有。我非常訝異,總長,那你給我明確回答一句,你轄下檢察官現在在偵查一件職棒簽賭案件,後來發現有另外一個販毒集團,那麼你認為這個檢察官應該另外立案號申請監聽票嗎?還是不用?

黃:假如說聽得很明確,就會簽出來。

劉:不要給我這麼模糊啦!

黃:假如沒有的話還要繼續蒐證。

劉:那蒐證的意思是說,不用另外立案號?通訊監察及保障法裡頭哪一條規定你可以這樣做?你不要忘記喔,他是在限制你濫用國家的權力捏,你給我舉例哪一條可以這樣子做?

黃:我們部裡有頒布一個分案報結的…

劉:總長,我現在不是在討論你的行政命令,我討論的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佈明文的法律,他位階絕對比你規定的還高喔!我講的是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你不要忽略後面那兩個字保障耶!這個規定不是讓你可以漫無目的的監聽啊!

黃:他沒有規定。

劉:他沒有規定就是限制你啊,總長,他在第五、六、七條都規定你可以監聽的客體是什麼。總長我非常訝異,但是我也欽佩你的誠實,因為你可能這樣長期以來這樣指揮辦案啊!

黃:喔,沒有沒有!證據還不太明確,人事時地物很明確就會簽出來。

劉:總長,所以你已經在說明你的立場,你認為只要監聽範圍,即便這個通訊監察保障法裡面規定,都是視為無物啦!

黃:沒有沒有!

劉:總長,我再請教你,如果偵查監聽結果之後沒有任何的犯罪事實,這個資料可以公開嗎?

黃:這次並不是說沒有違法的事實,是說有行政關說,因為關說是違反行政中立。

劉:總長,你不要忘記你根據一百年特支第幾號那個偵查監聽你完全是,針對某一個法官可能涉及收賄、瀆職的案件在監聽,你根本不是這個案子關說在監聽。而且,你也說,在新聞記者會裡表明說,你這裡面是沒有刑事的不法…

黃:是調查以後,把林秀濤找來問過,我們把卷看過以後,才確定沒有刑事不法。

劉:總長,你在調林秀濤檢察官來問的時候,是跟你一百年特支號那個是不一樣的喔,那是不同的案件,你在偵查的是法官貪瀆,那表示你請林秀濤檢察官來問的時候,你可能他是涉及刑事案件嘛,請問他的案號是幾號?

黃:還是一樣…

劉:什麼還是一樣,總長,你在監聽的是另外一個法官,跟這個是風馬牛不相及的案子,那你既然用這樣子的態度來去處理這樣子的案子。總長我請教你,如果一個檢察官在偵查過程中,他把所有的資料沒有告訴當事人,但是他找新聞記者來講偵查內容,這樣可不可以?

黃:不可以,假如偵查秘密的話,不可以。

劉:那我請教你,你這個案子九月六號才簽結,確定沒有刑事案子的,在八月三十號你為什麼你憑什麼你憑那一點要去跟馬總統報告這個事?

黃:因為那個是行政不法,不是偵查中的意義,關說是行政不法…

劉:總長,你要把自己的時間兜攏,你在九月六號才把這個案子具體結束,說這個案子沒有刑事不法,我非常訝異,因為你在法界德高望重啦,那以前即便有人對你有什麼評議,因為我沒有親身經歷過,我沒有辦法對你過去的言行做個評論,即便很多新聞記者私底下問我,但是在這個事情當中,我看你對外的發表言論,我非常訝異你竟然舉例你跟馬總統報告是根據憲法第四十四條?

總長,我們今天憲法第四十四條,不要說是個念法律的人,即便沒有念法律的人,他用白話文來念,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總統對於院與院之間的爭執本憲法有規定外,得召開院與院之間的協商解決之。請問這哪一個規定總長有這樣的權力有這樣的義務有這樣的責任,你要去跟總統報告,特別是你八月三十號報告時,這個刑事案件還在進行當中耶!

總長,我非常訝異,因為你在法界德高望重,也許在立法院是彼此針鋒相對的地方,但是我認為你缺少你愧對我們念法律的,特別是那些莘莘學子,有多少人是抱著對法律的憧憬、對公平正義的追求理想而來,但是他們現在等待你一個道歉跟說明,你已經明文講這個刑事案件進行當中,我們特偵組的這些檢察官同仁們為了你,還有你自己講,用憲法第四十四條來說明的時候,其實我知道你內心也知道,你那個時間點已經錯了,不然我們給你一個月的時間,你找全台灣所有念憲法的學者,不管他是藍色綠色,請問他用憲法第四十四條可以支持你去跟馬總統報告嗎?你找不到啦,我保證給你一年你都找不到有這樣的學者敢,即便他的政治立場再怎麼樣偏向國民黨,他也寫不出這樣的論文說因為憲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所以檢察總長在刑事案件進行中可以向總統報告。我非常訝異啊!

總長,我們不熟識,但我寧可相信在你內心有一顆非常良善的心,就如同你幾十年前投身法律一樣,你跟許多念法律的莘莘學子對公平正義有個憧憬要去追求,但是在這裡我身為立法委員,身為你司法官的後進的學弟,我要說我們在追求的過程當中,不代表我們自己是正義的化身,我們是盡我們的能力在追求公平正義,但是我們絕對不可能化為正義之神!

總長,你對於你向總統說明的這件事,你認為這有違反洩密罪的規定嗎?

黃:沒有啊,因為我報告的是行政不法的事證,而不是刑事不法的事證。

劉:八月三十號你去報告,行政不法我不跟你講,但是八月三十號刑事案件還在進行中耶,你九月六號才簽結的啊!

黃:沒有錯…

劉:沒有錯,那八月三十號這個案子有可能八月三十一號發現新證據,你又扮演一個神的角色啦!你八月三十號當下都還沒有偵查終結,你怎麼知道沒有發生新的証據?總長,總長,你不是神啊!你我只不過是普通的血肉之軀啊!即便我們竭盡所能要追求公平正義,但你絕對不是代表神!

黃:這點我承認。

劉:你雖然嘴巴這樣講,但是你八月三十號,我舉個例來講,你八月三十號向總統報告,如果九月一號監聽譯文又跑出新證據,發現總統府,我說比如,發現總統也涉入這個案子,那怎麼辦?或者說總統本來就涉入這個案子,因為你跟他報告他就縮腳起來了嘛。

黃總長,這個時間完全是你自己講,你不要在這裡硬掰了啦!立法院有個好處,我們所有言行舉止都會在這裡錄音、錄影,二十年後、三十年後,所有人只要他們願意都可以看到我們這段談話,他會清清楚楚的看到,認為台灣最高的檢察總長竟然說,在刑事案件進行當中他可以去向總統報告,如果你這個邏輯理論可以正確,那你應該昭告所有的檢察官,只要在刑事案件進行中,你只要不跟當事人講,你可以跟新聞記者講,你可以跟你的家人講,你可以投書,因為你只要不跟當事人講就好了。

總長,請你嚴肅的面對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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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與王金平的權鬥政爭搞得天怒人怨,無能的馬英九不但治國無方,更只專心在獨裁違法監聽上殘害人民權益。他"旗下"的吳敦義和江宜樺做為馬前卒,滿口謊言手段兇殘,置人民於苦難憤怒之境。在地方,土霸王劉政鴻在大浦已經逼死多條人命,苗栗張藥師張森文,繼朱阿嬤的枉死,以及多條人命的離奇身亡後,再添大埔相關案件的一條冤魂。

   憤怒的人民要集結走上街頭,光是929全台就有多場大型抗議活動的發起和串聯。只是很多台北的朋友問我,到底929是有幾場活動?要去參加哪一場?活動的目標地點和形式是甚麼?所以我花了一點時間整理出以下列表,提供大家比較參考!(相關資訊來源為新聞報導與網路資訊,有疏漏或需補足之處請不吝留言給我。)

 

名稱

929包圍馬英九

929罵馬英九

地點

國父紀念館

安和路仁愛路口至凱道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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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半個月前,也就是八月14日中午的時候,我去阪急的B1,和我妹一起買了韓國葡兒飛冰淇淋。

一支冰淇淋80元,不便宜。但重點是對我和我妹來說非常難吃。我們吃下去的第一口都快吐出來了。

我再說一次,我本來想吃吃看所謂韓國口味的冰淇淋到底是甚麼口味?但我覺得我當天吃到的葡兒飛冰淇淋超級難吃,化學味很重。再讓我回味一次我還是覺得想吐!

葡兒飛  

如果要排名的話,我人生中吃過最難吃的冰淇淋前三名差不多就是這個了,其他兩名我還沒吃到但是想說也先排名一下。

因為很難吃,我平常只有好吃或是特殊的餐廳或食物才會分享在我的部落格上,但是就順便在我的文章裡面帶上一筆,陳述了我吃到這種難吃冰淇淋的感受。

這半個月來也風平浪靜,我壓根已經忘記這件事情了。

 

昨天半夜,我的部落格裡面突然湧入數十篇留言,瘋狂洗板,有的說葡兒飛冰淇淋多好吃,有的謾罵髒話,有的來挑釁。不過我稍微一查,留言時間都差不多,而且很多用不同匿名留言的結果都來自於幾個相同IP。要我刪掉文章,不准批評葡兒飛冰淇淋難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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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愛吃SUBWAY,每周至少吃一兩次,不過這不是我這篇的重點。

某天,我妹吃完SUBWAY之後用他們附贈的紙巾擦嘴擦臉,擦完之後臉就綠了。

平常我們形容人的生氣或是震驚都會說『臉色鐵青』,沒想到用SUBWAY的紙巾也能產生同樣的效果。

簡單的用卸妝棉擦試後就產生如下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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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也有點難以置信。平常我在外面餐廳吃完都會拿紙巾擦嘴,有時後擦完還會用舌頭舔一下嘴邊。

如果照這種狀況的話,我們所有人都有可能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吃下不知道是否有毒的油墨。

雖然我的人生中曾經吃過一小頁大豆油墨印刷的台灣漫畫,不過那是在自願而且願賭服輸的狀況之下進行。

我也相信不管油墨有毒沒毒,沒有人會想要真的讓它沾在你的臉上,或者讓自己或是家裡的小孩子舔進嘴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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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這個宇宙,這個世界有人類開始,到我寫下這段文字的2011年為止,地球上總共有超過兩百億個人類出生,然後死亡。

  

  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都不想死。

 

  所以幾乎每個人,只要有能力,都嘗試想要延長肉體的存在到極限。

 

  最早,靠著搜尋獵捕食物,填飽肚皮,維續生命。

 

  有了安定的聚落社群,有比較好的社經地位的人,挑選好的飲食,養生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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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我和我妹又發瘋想吃拉麵。坦白說我們吃了幾十間拉麵都不一定會寫食記,今天會寫是因為連續踩到地雷傷痕累累太痛了只好寫一寫來療傷。

 

今天卡妹查到一間我們還沒吃過的拉麵,就說要去阪急B1的三田製麵所。去的時候沒有想像中大排長龍的狀況,旁邊的花月嵐排隊的人還比較多。所以大概等了一兩分鐘就入場了。

 

一開始服務生拿菜單給我們看的時候我們因為很餓就隨便翻了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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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沾麵不管大中小都一樣價錢,特大的再另外加價。

我問我妹要不要一人吃拉麵一人吃沾麵,我妹就說不要啦~ 吃拉麵就好!(這就是大錯誤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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